力的定义:物体与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称做力。
这句话的描述比较模糊,不能非常形象地描述它的本质,甚至都很难称作是定义。事实上,高中甚至大学的基础课程都不会深入研究力的本质,仅仅学习力的一些简单规律。因此在学习力的时候,需要考虑力的本质,如果只是研究弹力、摩擦力、拉力、支持力、风力,就会失去对物理极致追求简化理解。
所以重力、摩擦力、弹力我称之为效果力,宇宙中只有四大力场,分别是引力、电磁力、强力、弱力,这些才能称之为性质力。因为在力的方向上能量、动量、速度、位置、场强等的变化都是相同的理论体系,本质上摩擦力弹力等,属于电磁力,重力严格意义也不是引力。
1、定义:由于地球的吸引而使物体受到的力叫做重力。
2、重力的大小:G=mg ,g=9.8N/kg
3、重力的方向:竖直向下。
4、重力的作用点:重心,需要注意的是重心并非一定在物体的几何中心。
学习物理的过程中,理解定义非常重要,要常常思考为什么这样,而不是记它是什么。
国内外各种课本及参考书对重力概念的定义不尽一致,基本上是以下5类:
1.物体由于地球的吸引而受到的力。
2.地球对地球表面附近物体的引力称重力。
3.质点以线悬挂并相对于地球静止时,质点所受重力的方向沿悬线且竖直向下,其大小在数值上等于质点对悬线的拉力。
4.静止在地面上的物体,所受重力是地球对物体的万有引力的不能产生加速度的那个分力,能产生加速度的作用效果全部分给另一个分力,即物体随地球自转所需要的向心力。
5.地面附近一切物体都受到地球的吸引,由于地球的吸引而使物体受到的力叫做重力。
以上5类定义中,第1、2、3类是在不同情况下做近似研究时使用的。第5类定义为了适应低难度的要求,只轻轻地触动了一下重力的边沿,读者只能看到重力模糊不清的形象。第4类是在惯性系下建立起来的,意义虽然狭窄但是确切。
2012年在力学界出现了重力第6类定义的新版本:在静力学范围内,以放置物体的支持物或物体自身为非惯性参照系,物体所受各万有引力与各惯性力的合力叫重力。
等效原理:爱因斯坦曾经提出一个有趣的等效原理,其基本含义是指重力场与以适当加速度运动的参考系是等价的。 爱因斯坦 于1911年注意到这一规律,1915年正式以原理的形式提出。
假如太空中一个飞行车,以加速度为g的状态飞行,那么里面的人将无法区分是在地球还是在太空。
你看真正的科学家更喜欢思考,而且他们思考的方式都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化。
例题:如图所示的机构,人的质量是70kg,下面木板的质量10kg,手拉绳的力为440N,问人上升的加速度是多少?人对木板的压力是多少?
这题有很多解法,我最喜欢用等效原理,先整体考虑,人对绳子的拉力为440N,那么的绳子也受力440N,整理受力880N。
$$F=2F_T-G=880-800=80N$$
$$a=\frac{F}{M}=\frac{80}{80}=1$$
人对木板的压力,我们可以把整个体系看成加速为$g”=11m/s^2$重力场。人对地面的压力即为新的重力减去拉力。
$$F_N=Mg”-440=70×11-440=330N$$
其实爱因斯坦就在我们身边,等价并非他的原创,只是他用的最好,他的引力越大时间越慢等价与速度越快时间越慢。
一般人看来这就是两回事,我们知道爱因斯坦的时间公式是.
$$\Delta t = \frac{\Delta t_0} {\sqrt{1- \frac{v^2}{c^2}}}$$
在爱因斯坦看来,如果飞车加速度g,将无法区分是在地球上还是在飞车上,后来爱因斯坦提出一个更为大胆的等效原理。假如小女孩站在角速度不变的圆盘上,离圆心越远,加速度越大,线速度也越大,也就意味着时间越慢。那么在引力非常大的黑洞周围,时间会变得更慢。
物体在力的作用下发生的形状或体积改变叫做形变。在外力停止作用后,能够恢复原状的形变叫做弹性形变。发生形变的物体,由于要恢复原状,要对跟它接触的物体产生力的作用。这种作用叫弹力。即,在弹性限度范围之内,物体对使物体发生形变的施力物产生的力叫弹力。
日常生活中观察到的相互作用,无论是推、拉、提、举,还是牵引列车、锻打工件、击球、弯弓射箭等,都是在物体与物体接触时才会发生的,这种相互作用可称为接触力。接触力按其性质可归纳为弹力和摩擦力,它们本质上都是由电磁力引起的。
1、定义: 物体由于发生弹性形变而产生的力叫弹力。
2、大小:$F=kx$。 存在条件:形变、是否接触
3、方向:垂直于支持面而指向被压或被支持的物体。
4、作用点:接触面
红色线条是电荷平衡的一种模式,后者是原子之间存在斥力和引力,他们是不是很相似,质子电荷集中与中心,电子以电子云的形式存在,必然会导致太近斥力主导,稍远引力主导。这是分子间存在斥力和引力的根本原因,也是弹力产生的本质原理,弹力不过是电磁力的宏观体现罢了。
几乎所有的物理原理都非常简单,这就是物理理论的魅力,无数科学家都希望用一个最精简的公式解释一切问题,我们学习高中知识的时候,也要保持这种心态,而不是以做题为主导。
如果严格意义,胡克定律肯定是错误的,毕竟电磁力并非是线性的,所以弹力也不可能是线性的,无数的原子相互作用,除了要符合库仑定律,还要考虑空间结构,大量分子之间的作用,反而让这个公式在某个范围趋向于线性关系,但是依然很难推导出精准的公式,我们只能根据实验来获取近似的结果。
每一个弹簧都有自己独特的劲度系数,现实中往往通过提高弹簧的圈数让线性关系的区段更长。
两个相互接触并挤压的物体,当它们发生相对运动或具有相对运动趋势时,就会在接触面上产生阻碍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的力,这种力叫做摩擦力($F_f$或$f$)。
摩擦力的方向与物体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的方向相反。
摩擦力本质上也是电磁力。
1、定义:两个相互接触并挤压的物体,当它们发生相对运动或具有相对运动趋势时,就会在接触面上产生阻碍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的力,这种力叫做摩擦力$F_f$,$f$。
2、大小:$F_f=uF_n$。 静摩擦力和推力相等,摩擦力突变会大于滑动摩擦。
3、方向:与运动趋势相反,还可以用手指皮肤的受力相关,皮肤形变方向即摩擦力方向。
4、作用点:接触面
摩擦力最难判断的就是方向:一般我是这样告诉学生,伸出你的手指,模仿运动物体,看看接触面,把接触面想象成你的手指皮肤,皮肤的形变方向就是摩擦力方向。
摩擦力的本质
是从15世纪至18世纪,科学家们提出的一种关于摩擦力本质的理论。啮合说认为摩擦是由相互接触的物体表面粗糙不平产生的。两个物体接触挤压时,接触面上很多凹凸部分就相互啮合。如果一个物体沿接触面滑动,两个接触面的凸起部分相互碰撞,产生断裂、磨损,就形成了对运动的阻碍。
这是继凹凸啮合说之后的一种关于摩擦力本质的理论。最早由英国学者德萨左利厄斯于1734年提出。他认为两个表面抛得很光的金属,摩擦力会增大,可以用两个物体的表面充分接触时,它们的分子引力将增大来解释。
上世纪以来,随着工业和技术的发展,对摩擦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深入,到上世纪中期,诞生了新的摩擦粘附论。
两个相互接触的表面,无论做得多么光滑,从原子尺度看,还是粗糙的,有许多微小的凸起,把这样的两个表面放在一起,微凸起的顶部发生接触,微凸起之外的部分接触面间有10^-8m或更大的间隙。这样,接触的微凸起的顶部承受了接触面上的法向压力。如果这个压力很小,微凸起的顶部发生弹性形变;如果法向压力较大,超过某一数值(每个凸起上约千分之几牛顿),超过材料的弹性限度,微凸起的顶部便发生塑性形变,被压成平顶,这时互相接触的两个物体之间距离变小到分子(原子)引力发生作用的范围,于是,两个紧压着的接触面上产生了原子性黏合。这时,要使两个彼此接触的表面发生相对滑动,必须对其中的一个表面施加一个切向力,来克服分子(原子)间的引力,剪断实际接触区生成的接点,这就产生了摩擦。
人们通过不断试验和分析计算,发现上述理论提出的机理都能产生摩擦,其中粘附理论提的机理比啮合理论更普遍。但在不同的材料上,两种机理的表现有所偏向:金属材料,产生的摩擦以粘附作用为主;而对木材,产生的摩擦以啮合作用为主;实际上,关于摩擦力的本质,尚未有定论,仍在深入讨论中。
静摩擦突变以及摩擦生热
把物体表面原子想象成是整体排列的,初始状态力是稳定的,垂直状态电磁力势能最大,但是并不稳定。要想使得物体运动,推力必须克服这个势能差,一旦克服了这个障碍,由于物体的惯性,会继续保持运动的状态,翻越这个电势就会变得容易一些。这个过程,原子会随着一起震动,运动加速,温度就会上升,就会产生热量。
静摩擦力
相互之间接触并且有弹力,相互静止但是有发生相对运动的趋势的物体之间,存在静摩擦力。
举例来说,把书本放在桌面上,这时沿着水平方向推书,如果力气很小,会发现推不动,此时书本与桌面之间产生了摩擦力。由于书本此时相对桌面是静止的,所以叫静摩擦力。只要没有推动书,推的力气越大,静摩擦力越大,大小与推力相同。最大静摩擦力通常略大于滑动摩擦力。
滑动摩擦力
如果推书的力气足够大,书就被推动了,此时书本和桌面之间的摩擦力不再增大,成为定值,叫做动摩擦力。由于书本是在桌面上“滑动”,没有翻滚的动作,因此叫做滑动摩擦力,当发生滚动时叫作滚动摩擦力。
滑动摩擦力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:接触面间弹力的大小,滑动摩擦系数。计算公式为$$F=uF_n$$